11月23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副市长汤志平介绍了《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姚凯,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市房屋管理局局长王桢,市经济信息化委总工程师张宏韬,市规划资源局总工程师韦冬,市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金瑜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发布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现场调研,为本市的贯彻落实工作明确方向、提出要求。目前,本市已制定完成,并将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把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关键一招。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要求,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基础性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上海作为超大型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青年人是城市的希望和未来,解决好他们的安居问题,关系到城市的活力和未来发展,也彰显着城市的温度和包容。市委、市政府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把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政治责任和自觉行动,努力让来沪新市民、青年人享有品质生活、感受城市温度、拥有归属认同,以安居宜居提升城市竞争力和软实力。对照国家要求,本市深入研判租赁需求、充分挖掘供给潜力,持续推进完善从“一张床”“一间房”到“一套房”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和“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同期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0%以上;到“十四五”末,全市将累计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以上,其中40万套(间)左右形成供应,较大程度上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按照今明两年多做快做的总体安排,2021-2022年计划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24万套(间),完成“十四五”目标总量的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