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康复管理工作计划

  为推动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深入开展,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为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定的基础,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使残疾人享受党和政府规定的有关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扶残助残康复工作,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下例康复工作计划:

  一、掌握残疾人功能障碍情况及康复医疗、家庭病床、双向转诊和健康指导等基本需求,纳入居民健康档案。

  二、对各类残疾人提供相应社区康复服务:

  1.为社区中患偏瘫、截瘫、小儿麻痹症、骨关节疾病等肢体功能障碍者制订训练计划,指导在社区家庭开展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并定期进行康复评估,调整训练计划。

  2.提供精神卫生和心理咨询服务,早期发现疑似精神病患者,动员亲属及时送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诊断治疗;对康复期的患者,定期门诊治疗和综合性康复,监护随访病人,要求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按需服药。通过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各类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正确面对自身残疾,残疾人亲友要理解和关心残疾人。

  3.为视力障碍者服务,对需复明手术的白内障患者,及时转介有关医疗机构实施手术复明,对低视力的患者,及时转介到医院眼科或开展此项服务的康复机构接受助视器使用训练。

  4.结合社区儿童保健服务,对新发现的疑似聋儿,及时转介到有关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治疗,对治疗后无法恢复的聋儿,应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进行助听器验配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对发现发育迟缓儿童,及时转介到市康复中心进行生长发育测评、治疗和训练。

  三、将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普及纳入居民健康教育中,举办培训班,发放科普资料,开展康复咨询和指导。

  四、设立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点,免费提供残疾人辅助用品用具的信息、转介、使用指导及监护人培训等服务;有偿租赁康复训练器材和用品用具。

  五、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进行新生儿筛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加强计划免疫和慢性病监测,减少疾病致残;开展新婚夫妇、孕妇、哺乳期妇女和0-2岁婴幼儿等特殊人群补碘宣传;合理用药,减少药物致残。

   社区康复管理工作计划2

  为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切实做好残疾人的康复工作,最大限度地使每一个残疾人都得到康复与服务,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康复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村康复工作是充分利用村内资源,动员村内力量,使残疾人在家庭和村得到康复训练和服务的一种康复形式。使广大残疾人得到就近就地的康复训练与服务,提高其参与社会生活能力,逐步建立“康复进村、服务到家”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1、采取措施推进白内障无障碍村建设。对低视力的患者,及时转介到医院眼科或开展此项服务的康复机构接受助视器使用训练。

  2、提供精神卫生和心理咨询服务,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活动。通过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各类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正确面对自身残疾,残疾人亲友要理解和关心残疾人。

  3、组织开展贫困残疾儿童调查及救助工作。

  4、开展社区中患偏瘫、截瘫、小儿麻痹症、骨关节疾病等肢体功能障碍者制订训练计划,指导在村、家庭开展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并定期进行康复评估,调整训练计划。

  5、结合村儿童保健服务,对新发现的疑似聋儿,及时到儿康复中心进行诊断治疗,对治疗后无法恢复的聋儿,应及时到聋儿康复中心进行助听器验配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对发现发育迟缓儿童,及时到康复中心进行生长发育测评、治疗和训练。

  三、工作方式

  村康复主要以本村卫生服务站、村康复服务站为主,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家庭康复站点。

  四、实施工作

  1、视力残疾人康复工作:(1)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对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手术,对低收入白内障实施救助;(2)帮助对低视力患者配戴助视器,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助;(3)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组织盲人及志愿者进行定向行走训练,有计划有步骤地按要求帮助学习和掌握技能,并进行阶段性的测试。

  2、肢体残疾人康复:依托村卫生机构、村老年人活动室,在村医的指导下进行康复训练,积极推进家庭康复站点建设。

  3、精神病康复:根据县残联要求,组织村内精神病患者参加精神病综合防治康复项目,使村贫困精神病人都能得到救助。积极做好村内精神病人的监护及治疗后的回访工作。

  积极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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