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一个网友咨询说:他现在三张信用卡本息合计欠了20万元,催收人员告诉他如果本月底再不还的话,将要起诉他,到时候他会面临1-3年的牢狱之灾,他想问下,信用卡欠款不还真的会坐牢吗?还有坐牢出来之后,欠款是不是就代表着不用再还了?
信用卡欠款正常情况下不会涉及到坐牢的,因为信用卡欠款属于民事经济纠纷案件,而非刑事案件。非刑事案件,一般就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所以哪天你真的欠款还不起了,不用担心牢狱之灾,你依然可以享受到自由的空气。既然没有坐牢的风险,那为什么现实中我们却常常听到有老板卷款潜逃的呢?之所以跑路,无非是以下两种情况
1、欠款金额超过目前的还款能力:虽然说每个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都会适当考虑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实际能了解到借款人的真实情况是有限的,特别是部分借款人有意隐瞒的情况下!当然借款人借款并非说都是为了“拆东墙补西墙”,更多的还是用于经营所需,但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市场大环境因素,导致有的借款人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况(比如其目前的资产只有1000万元,对外负债却高达5000万元)。此时破产的话,这1000万元的资产必须用于偿还负债,而且往后这一辈子只能是打工偿还差额的4000万元,有些人享受惯了,吃不了苦,所以其宁愿在被清算前,卷款这1000万元潜逃,继续过享受的生活。
2、涉及到经济犯罪行为:一般而言,做正经生意的根本不怕查,但是如果借款人借贷的资金是用于从事违法犯罪行为,那就不经查了,一旦事发注定牢底坐穿;当然这种情况下坐牢也不是因为他有欠款的原因,而是因为从事经济犯罪行为,欠款只不过是其催发剂(债权人到期催收引爆)!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正常民事经济纠纷不会涉及到坐牢,但是欠债不还是会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一般在14天以来,拘留主要的作用是震慑,督促你尽快尽量还款),此外在一定的情况下,确实存在坐牢的可能,那什么情况下会坐牢呢?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你明明有还款能力,在法院判决你需要还款后,你却一直拒绝不履行,这种情况是要坐牢的,举个例子:你欠款100万元,虽然你所有的银行账户合计没有100万元的金融资产,但是你名下有数套房子,房子价值上千万元,但是你却不愿意卖房还款,迟迟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意见,这就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这时候法院是可以把你送进大牢的。
除了上述拒不履行的情况外,作为信用卡欠款,还有一个特殊的情况,也会涉及到坐牢,即信用卡诈骗罪,按照《刑法》第19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理想总是很美满,但现实往往很骨感”!如果坐牢可以不用还款,国内的监狱估计早已人满为患了,甚至这都可能成为一条发家致富的手段了。比如你欠个1个亿,坐个20年的牢就不用还了的话,那平均一年500万元的收入,试问这个待遇水平,谁不想坐牢?我国的刑法处罚意义:坐牢只是对你违法行为的一种处罚措施而已,并不是说以罚抵债,所以无论你坐牢多久,你的欠款始终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为坐牢的因素而消失,故而出狱后依然要还款!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普通的信用卡欠款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并不会涉及到坐牢,如果你没有涉及信用卡诈骗罪所列的条款,也没有出现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的情况,那么不用担心,自由的空气依然属于你。此外,牢狱之灾并不能解决你的欠款问题,所以也不要想着以牢抵债,还是应该努力工作,早日还款最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