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区经济和全国一样由过去比较单一的经济模式向多元化发展,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企业的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支出)及消费水平,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编制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农村、城镇居民经济收入调查以及企业经营状况调查,不仅是计算国内生产总值、居民购买力、零售和消费价格指数等指标的基础性资料,更是各级领导如何调整产业结构、研究城乡贫困问题,制定最低生活保障线,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依据。
江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论述中指出:中国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作为人民政府及时了解广大人民生活水平和状况,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是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所以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对于各级领导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当务之急。目前,我区城乡居民住户资料是个空白,民营企业调查工作一直未能开展,尽管地委、行署领导非常需要这方面的资料,但由于没有开展此项调查工作,无法满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需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市、县建队的规定和自治区的要求,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的情况,特请示尽快建立地县(市)二级社会经济调查队,在全区开展农村、城镇居民住户调查和民营企业调查工作。
一、具体职能:
(一)农村居民调查职能:
1、贯彻执行自治区统计局制定的全疆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农村住户,农产品产量,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调查方案;
2、准确、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编印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
3、开展对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的信息;
4、承担政府和统计局交办的其它统计调查和分析工作。
(二)城乡企业调查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统计局制定的各项统计调查方法制度;
2、组织实施企业抽样调查和各类专项调查;
3、对涉及企业的重要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验与评估;
4、准确及时地搜集、整理和编印企业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资料;
5、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特别是与企业改革和发展市场体系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