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意见》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海外仓或揽货点,推进公路、铁路、航空多式联运,打造陆路货物集散中心和空港物流园区。
《意见》提出,我省将支持优势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上市和对外投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着力扶持和培育30家左右产业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50家具有竞争力和自主品牌的成长性出口企业,100家以上有市场开拓能力和进出口实绩的外贸新企业,推动形成外贸转型升级发展新格局。全面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便利化措施。扶持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尽快形成一批外向型产业集群,扩大进出口规模。实行关检监管设施、查验场地统一规划建设、共享共用,创建“关检合作示范区”。重点在兰州新区和国家级开发区推广复制上海等自贸试验区经验,推进单一窗口申报机制、国际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制度、出境加工监管制度、企业协调员制度、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创新、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制度等6项改革事项。
《意见》指出,全省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甘肃特色商品展示展销会,参加沿线国家重点国际展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海外仓或揽货点,推进公路、铁路、航空多式联运,打造陆路货物集散中心和空港物流园区,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争取设立航空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丰富省内消费供给,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同时,全面实施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简化审批流程,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坚持应保尽保,促进大型成套设备出口项目落地并获得融资支持。
20xx甘肃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意见
甘政办发〔20xx〕8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提升传统贸易优势,培育壮大国际竞争新优势,促进全省进出口稳定增长,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积极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外贸结构,强化发展基础,补齐发展短板,培育新型业态,完善产业链条,提升国际竞争力,形成增长新亮点,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的活力。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以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为依托,发挥兰州新区、国家级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坚持分类指导、创新发展,在传统特色产业领域扶持一批外贸优势企业,在新兴产业领域引进一批外向型企业,在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市县培育一批外贸新企业。支持优势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上市和对外投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外贸公共信息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孵化培育平台,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一体化、专业化、集成式综合服务。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外贸企业走“专、精、特、新”或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增强发展后劲。加强主体队伍建设,着力扶持和培育30家左右产业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50家具有竞争力和自主品牌的成长性出口企业,100家以上有市场开拓能力和进出口实绩的外贸新企业,推动形成外贸转型升级发展新格局。
(二)加强自主品牌建设,优化贸易结构。支持各市州依托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创建外贸自主品牌和农产品(8.850, 0.02, 0.23%)出口知名品牌,鼓励有机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出口,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国际认证、展示推广等活动。加大特色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工作力度,加强蔬菜、果品、中药材、葡萄酒、清真食品、民族用品等特色产品整体宣传和专题推介,巩固提高港澳台、韩国、日本、欧盟、美国等高端农产品市场份额,积极拓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新兴市场。鼓励省内机电和高新技术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目标市场建立品牌推广中心、境外销售网点等,建立国际营销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广交会等重点展会品牌培育及中小外贸企业孵化功能,依托我省驻境外商务代表处,积极开展我省特色优势产品境外商品展销和贸易对接活动。借助重点行业境外品牌展会,扩大“三自三高”(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出口,做强自主研发、拥有核心技术和通过国际体系认证的品牌产品、骨干企业、优势产业。
(三)发展外贸新型业态,培育进出口增长新动力。推动“互联网+”外贸融合发展,研究制定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快建设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和地方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跨境电商产业链招商,培育引进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健全和完善跨境电商服务支撑体系。加大跨境电商政策业务培训,推进B2B业务创新发展。全面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便利化措施,探索创新符合我省实际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积极推进外贸综合服务试点工作,采取培育本省企业和引进全国知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相结合方式,扶持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重点支持在我省注册并开展业务和服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特色农产品出口为突破口,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市场开拓、通关、运输、保险、外汇、退税、融资、认证等集成式供应链服务。
(四)建设开放平台体系,改善贸易便利化条件。统筹推进兰州、嘉峪关、敦煌三大国际空港和兰州、天水、武威三大国际陆港拓宽和完善口岸功能,突出重点,错位发展。加快兰州铁路口岸监管设施建设,提高货物通关能力。推进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和武威保税物流中心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航空口岸进境冰鲜水产品和水果指定口岸、武威保税物流中心进境木材监管场所建设。加快发展口岸经济,发展面向国际市场的加工制造、货物贸易、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产业,尽快形成一批外向型产业集群,扩大进出口规模。加快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口岸“三互”和“单一窗口”建设,加强关检“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合作,实行关检监管设施、查验场地统一规划建设、共享共用,创建“关检合作示范区”。重点在兰州新区和国家级开发区推广复制上海等自贸试验区经验,推进单一窗口申报机制、国际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制度、出境加工监管制度、企业协调员制度、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创新、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制度等6项改革事项。利用好我国与东盟、澳大利亚、韩国等自贸协定政策,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
(五)做优重点展会节会,提高会展国际化水平。秉承“开放、开发、合作、发展”的宗旨,精心策划,提升品位,丰富内涵,扩大规模,着力筹办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河西走廊有机葡萄美酒节、临夏国际清真食品和民族用品博览会等区域性综合展(节)会和特色专业展(节)会,以促进文化、教育、旅游、中医药等服务贸易发展为重点,不断扩大经贸人文交流,持续提升重点展会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国际化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甘肃特色商品展示展销会,参加沿线国家重点国际展会,进一步扩大我省与沿线国家进出口贸易规模。积极组织参加亚欧博览会、中阿经贸论坛等周边省份重点节会。
(六)推进国际物流通道建设,强化“一带一路”重要物流枢纽功能。发挥陆港、空港和重要节点城市、海关特殊监管区以及我省在境外设立的甘肃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的开放引领作用,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海外仓或揽货点,推进公路、铁路、航空多式联运,打造陆路货物集散中心和空港物流园区,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推动中亚、南亚、中欧班列和国际货运包机常态化运营,引导承运企业增加本地产品出口服务,鼓励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和国际货运班列、航班回空运力,带动货物进出口贸易增长。稳定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优势产品对沿线国家出口,推动大型成套设备及技术、服务出口。顺应沿线国家产业转型升级趋势,加快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积极开展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