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2022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xx〕7号)贯彻落实工作,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与常态化,我部组织开发了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并决定自即日起启用。从20xx年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均通过该信息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平台作用与管理

  (一)功能作用

  信息平台作为专门网上平台,对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工作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各地各高校通过该平台完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的网上填报、修改、预览、查询、公示、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教育部汇总各地信息后通过该平台公布年度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社会公众可通过该平台查询了解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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