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医疗中心整体工程停建,久久不予赔偿
有损社会和谐
2012年10月8日,安阳市贞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次向网络反映:安阳县卫生局停建安阳县医疗中心整体工程一年之久,现已审核确认我们公司垫付前期费用10065477.47元不予赔偿,现已引发社会诸多不安定事件频繁发生,要求及时依法予以赔偿,以解燃眉之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安阳市贞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网提供证据材料反映:安阳县医疗中心整体工程,2010年10月9日,经安县发改投资(2010)150号文件批准筹建。安阳县政府授权安阳县卫生局自筹资金,采用BT模式,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投资融资人;2011年3月7日开标,我们公司为中标单位。2011年4月24日,我们公司向安阳县卫生局预交1000万元押金;5月3日,安阳县卫生局与我们公司签订了“整体工程建设项目协议书”。2011年10月8日,安阳县安城建指(2011)7号文件,以“医疗中心另行选址”通知安阳县卫生局停建。2011年11月6日,我们公司向安阳县卫生局递交了工程停建索赔70082648元申请书;2011年12月22日,安阳县卫生局、安阳县中心医院,就我们递交的索赔申请书签发了初审意见;2012年元月16日,安阳县卫生局向安阳县政府递交了“关于医疗中心工程停建遗留问题的紧急报告”,2012年5月18日,安阳县卫生局向我们公司送达了“停建通知书”。2012年7月22日,安阳县财政局、审计局,就我们公司递报已完前期工程及垫付费用,向我们公司出示了审核报告,审核认定前期费用为:10065477.47元,其他索赔项目未依法进行审核。
我们公司以BT模式承接安阳县卫生局2.4亿元医疗中心整体工程,为筹资金,七部汽车数月几乎跑遍了半个中国,求助友好单位支助,筹借融资资金,方具备垫资2.4亿元工程实力。尚无工程准备金作为后盾,我们中途停建,其损失应为数亿元,其后果就是死亡。万没想到,合同签订后,人员、部分机械设备进场6个月后,一个经政府论证,立项批准的2.4亿元BT模式工程项目,竟以项目选址失误为由毁于一旦,这确是我们无法预见,也无法想象到的风险。近几年我们公司效益欠佳,在我们四面楚歌,危机四起的处境下,又遇上极不守信用的建设单位。为解决问题,我们公司派人配合建设单位对账。八个月,我们本着给足建设单位面子,留着足够时间,做出最大牺牲与建设方心平气和静心协商。2012年7月22日,安阳县财政局、审计局,仅就我们递报索赔申请书中已完前期工程及垫付费用10065477.47元进行了评审确认。为解燃眉之急,我们公司多次找建设方支付已审确认款10065477.47元,然而收到的结果是:等着把原址土地卖掉后再说吧!为此,数百名农民工,曾两次围堵县政府、县卫生局、县二院大门;安阳市贞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阳县卫生局医疗中心整体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张青合,多次被民工围堵,谩骂,家中无一日安宁。其妻张爱芹目视家中两位近九十岁父母哭泣,两个儿媳、两个孙子不能正常上学生息,甚至有人扬言抄家绑架人质……并于2012年9月,张爱芹向建设方递交了“血书”跪求建设方及时支付已评审确认款项。
安阳县卫生局停建医疗中心整体工程,自认给我们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面对我们公司自筹资金建设中心医院,安阳县卫生局单方停建,在自己账面有钱的前提下,试问:有何理由不及时予以解决?有权停建工程,为何无勇气依法予以赔偿呢?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最普通的道理。十八大将要召开,难道非逼农民工上京告状不成?!
民生重于泰山
近日,多家媒体逐一查阅了安阳贞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递交的证据材料:中标通知书、予交押金1000万元收据、双方合同停工通知书(两份)、贞元房地产公司递交建设方7000余万元索赔申请书、安阳县卫生局签发的初审报告、安阳县财政局、审计局2012年7月22日做出的评审报告、项目负责人张青合爱人张爱芹的“血书控告”……。上述证据材料真实证明:安阳市贞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情况属实,符合我国有关法理。故此,本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希望建设单位将民生问题纳入工作重点,对已审核确认款项及时予以解决。
安阳市贞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医疗中心医院项目部负责人张青合(15803726129)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