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森林
1
从尼泊尔回国后,我一直忙着整理采购来的民族首饰和衣衫,送去铺里挂卖。
朋友们都抱怨我的店铺偏僻而低调,虽然大,但是冷清。我总喜欢坐在墙角装饰性楠木台阶上,披着宽大的印度纱丽,一边看书一边喝茶或者咖啡。店里低低漂浮着爱尔兰的风笛,若有若无,仿佛是幽灵在旁若无人地痴痴呢喃。我紧紧捂着盛满液体的碗,那是从古格城的老人那里高价买来的骨碗——碗身完全是一块幼儿的头盖骨,四周嵌满金光闪闪的装饰和五颜六色的宝石。
卿最讨厌这只碗,每次看见我从里面吸取茶水或咖啡送入食道,就会恼怒地喊:
“放下那只恶心的碗,你的神经是什么做的?”
我漠然地看着他,正如现在注视站在门口抱着非洲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那女孩。
“明珰,好久不见了。”
“嗯,好久不见了。”
上一次见到容娜,还是两年前老大的婚礼上,她远比现在光彩照人,艳丽无比,并且热烈地挽着宣,就像我每天热烈地捂着我的古格骨杯。
当年,我憔悴,她美丽,他沉默。
现在,我冷漠,她枯萎,他人间蒸发。
宿命的链子始终把我们绞在一起。
容娜提议要喝咖啡,我于是锁了店门,蜷在沙丽中仿佛鬼魂飘在她身后。
“我记得你喜欢卡布其诺?”
“不,”我淡淡回答,“我现在只喝爱尔兰森林。”
2
如果有什么人说过什么让我一生难忘的话,那么在十六岁的夏天,宣的许诺就像烙印重重压碎我的神经,让幼稚却绵长的爱像破裂的咖啡豆,散发出浓郁的芳香。
许多年后我用一个夏天去试图了解爱尔兰,结果我被那浓郁如咖啡香气的风笛越诱越迷失。
感情总是重复一个又一个惑,看上去很复杂实际上很幼稚。比如我会为了一个分手多年的男孩曾经的许诺远远跑去爱尔兰。在高地山丘上绿色的阳光下我畅快地哭泣,风把泪水高高抛向天空,然后砸碎在山谷的呼啸中。两个人的许诺,结果只有一个人痴痴地等在久远的遗迹里幻想,被风笛声沐浴,一如聆听教堂黑色的哀乐——黑色,但是很美,很美。
我在爱尔兰参加了一个葬礼,死者我并不认识,我只是信步路过那里。
她还很小,卷发漆黑发亮,同我的长发一模一样。她仿佛睡着了,可是太苍白,太苍白。
我在她的身上放了一朵白玫瑰,然后吻了她,冰凉僵硬的孩子,一瞬间我感到冻彻骨髓的寒冷。
这就是死亡的味道吗?
她的亲人还在哭泣,我悄悄离开了教堂。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傍晚我沿着一条山村小河慢慢散步,一直走向废弃千年的古堡。
假如月光再赋予它一次生命,也许我会看见中世纪的贵夫人放下金光闪闪的长发,然后某位英俊的骑士顺着这道金色的光链,攀上去和她幽会。
我永远不停止寻找浪漫和激情。
宣说:“你真是个小孩子。”
容娜说:“神经。”
卿说:“那么大的人,一点也不踏实。”
小细说:“明珰,你的一切丰富多彩。”
3
至少两年前老大的婚礼上,小细看上去还不会那么早离开我们大家。
我一走进会场,就看见一个女子蜷在粉红色长及脚踝的纱裙中,默默喝着咖啡。
在国外两年,我没有想到小细会变得连我也认不出来。
她憔悴得一塌糊涂。
我记得这条纱裙,我们同时心仪的淑女屋产品。当时她要费老大的力气才能把全身颤颤巍巍的肉绷到这条美丽的裙子里,然后颇有男气、平时很少做女相打扮的她夸张地走在学校里,所有认识她的人都大笑或者大叫,只有晶晶平静地说:“好看。”
晶晶是男生,小细喜欢的男生。
现在同样的裙子,同样的主人。纱裙松松垮垮地塌在她身上,好象借来的一样。我冲过去拥抱她,捧起她的脸:“怎么了小细?为什么你那么疲倦的样子?”
“大概是因为人生太累了。”她似笑非笑,低头把嘴唇送到杯子前。我闻到浓郁的阳光、绿色、风笛的气味——爱尔兰森林。
当年的同学几乎都来了。
没有他们,就没有我永远难忘的大学生涯。
老大已经过三十了,依然我的年纪最小,大家嘻嘻哈哈,喝着酒,就像大一的五月我们醉倒在老大的生日宴上一样。
醉乡路稳多故友。
阿芝在毕业后就结了婚,她坐在我身边,远远隔着张鸣。
谁都假装不记得,那年喝醉了酒,张鸣紧紧拉着她的手,捂在自己胸前:
“你听见我心跳的声音了吗?”
尽管任何人都笑他搬老掉牙的台词,可是阿芝感动得稀里哗拉。
我们早就知道他们没有未来,可是更想不到那个晚上阿芝抓着电话死活要分手的前男朋友,会在四年后永远担负起照顾她的责任。
张鸣喝着酒,我暗暗阻止他,这个一杯倒的家伙。
小细轻轻捏着我的手指,我听见她憔悴的低声:
“感情,最说不准。”
4
小细暗恋晶晶的岁月,是我亲眼目睹的。
绵延、晦涩、阴郁、绝望,如梦如戏。
我也曾经体会,感情上的困惑我和小细相似得惊人,所以我们相依相靠,互相拥抱就像取暖的猴子,我们无法从所爱的人身上体会到热情,就只好紧紧抓住身边可以依赖的东西。一度,我们好得跟同性恋似的。当然是玩笑,尽管可以若无其事地接吻,但是我们彼此清楚什么是友情,友情永远不会转变为爱情。
十六岁我还很喜欢阳光和绿色。十六岁我还不懂得痛苦和绝望。十六岁我还有许多许多梦想。奇怪的是我的梦想一一实现,可是我却越来越不快乐。
我有过一瞬间的倾心:比如站在古堡前听爱尔兰风笛;比如远远眺望天葬台上灵魂的升华;比如在卢浮泡整整一天;比如缩在沙丽中读王小波的《舅舅情人》;比如。。。
再怎么比如,还是瞬间的快乐而已。
好象远远比不上坐在操场的围墙上,一边听阳光穿过树叶的风声,一边和同学聊天的感觉。
每天固定的聊友,有容娜,还有宣。
“将来你最想去哪里?”是容娜的问题。
“我要去爱尔兰听风笛。”宣这么回答。
我没有说话,我看着他。
朦朦胧胧的初恋,缘自一瞬间的注视,我相信一见钟情,我相信没有比一见钟情更充满传奇和激情的爱恋——从第一次看见他,他很文秀,干净得像个女孩子,笑起来充满爱尔兰阳光的气味。
他转过头:“明珰,我要带你一起去听风笛。”
容娜自此知趣地离开围墙上的茶话会。而我和他一直坐在那里,从天涯聊到海角,整整三年。
5
“找我有事吗?”
容娜看着我,又低头,拿茶匙搅着她的杯子。
“我明天要去加拿大,定居。”
“恭喜你了。”
恭喜是真心的,我知道,容娜期望很久了。
高中三年,没有人去过容娜的家。一直到高考前夕,她突然邀请了我。
我从来不知道还有人住这样的房子。破旧得我几乎要用古老来形容。仅仅一间房,煤卫合用。黑暗、狭小、肮脏,可是容娜站在屋子中央,美丽无比,撞在贫民区般的潮湿气味里,妖气逼人,仿佛三十年代破落的艳鬼徘徊在充满旧忆的老屋里,魅影憧憧。
“明珰,你觉得义气和男朋友,哪个重要?”她当年的确是这么问我的。
尽管我那时很小,很天真,可是即使把问题放到现在,我仍然会充满豪情地回答:
“当然是义气!”
也许是看多了武侠小说,也许是听多了三十年代上海的故事。总之,我从小就认为自己拥有天赋的侠气。我始终觉得自己应该生在乱世:有肝胆相照的朋友,也有不共戴天的仇敌;有鹤立鸡群的武艺,也有百步穿杨的枪法;有腥风血雨的经历,也有知己缠绵的柔情。。。。。。但是在英雄眼中义气高过一切,他们会为此抛弃财产、抛弃名誉,甚至抛弃爱人。
我就在信仰中糊里糊涂地把宣供手让人。
可能我不够珍视爱情,可能我的幼稚注定了我的懊悔。
分手的时候我面无表情毫无感觉,我觉得自己非常潇洒;但宣确确实实哭了,紧紧拉着我的手,那时候看起来他就像一个孩子;我以为自己做了一件很优秀的事,容娜和宣都是我的好朋友,喜欢谁不喜欢谁,相比朋友义气,可笑至极。
“我嫁了一个加拿大籍华人。”她顿一下,“已经可以做我爷爷了,不过非常有钱。”
我静静地听。
“宣还和李素在一起吗?”
“我已经有久没有听到宣的消息了。”我淡然。
“哦。”容娜一起沉默下来。
其实我骗了容娜,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和宣时光倒流的夜晚。
6
那天我去医院探望小细,她很憔悴,很憔悴。
“打电话给他,好吗?”我尽量忍住眼泪。
她冲我神经质地笑,摇摇手指。
晶晶高我们一级,他毕业那年,我们也在为打工、找工作,办理出国或考研手续忙得昏天黑地。
他不是上海人,那晚他独自站在寝室楼下。天下着很细的雨,明明进入了六月,南下的冷空气却把夜晚吹得格外冰凉。小细穿着睡衣,晶晶则是短打。两个人在雨中瑟瑟发抖,对看着不住傻笑。
“只要你愿意,毕业后我留上海。”
不要以为这是圆满的结局。三年,小细的恋爱丰满而绵长,当她尝尽了痛苦和绝望,对方也终于敞开双臂,欢迎她,拥抱她,发誓照顾她一生一世。然而感觉已经变质了,怎么说呢?我问小细你还爱晶晶吗?她回答爱,永远爱。可是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开口把这句话告诉那男孩,僵持着,犹豫着,最后晶晶在七月搭上了直达家乡的班机。
“我后悔莫及,明珰!”她哭了,眼泪清澈得就像雨夜天空暗淡的叹息。
我紧紧搂着她,姿势尽量模仿晶晶有力的拥抱。我嗅到一种动人心弦的起味在小细的发鬓渐渐蔓延——冰冷无比,于是我更紧地捏住她的肌肤——那个味道,怎么会忘记呢?
——爱尔兰女孩小小的尸体,看上去就像睡着了一样,但是太苍白,太苍白。
我们还很年轻,我不想失去任何一个我所爱的人。
走出医院,身边流水般的人群和车马,仿佛扭曲的镜头般恍恍惚惚。只有短短的几年,从前周围的人总看着我的娃娃脸说我永远长不大天真无邪,可是现在我已经没有力气跳上招摇的舞台,我只想静静地矗立在哪里,比如古堡,比如天葬台,比如我的小店——听音乐,音乐不要太响亮,只需要风笛般悠扬的音符,似有似无。
宣和李素跃然入目——我在老大结婚后不久就听到容娜和宣分手的消息,又不久好事者到处宣扬他和某位女高材生亲密新闻,那是李素,她是女强人,她不会喜欢风笛和一切宁静。
他们吵得很激烈,当街已经围住了不少人。李素潇洒地甩了他一巴掌,扬长而去。
我不知道应该笑还是应该哭。
他看见了我,隔着马路,遥遥相望。
7
我记不得那晚我们拥抱了多久,仿佛抱住了分别的那六年岁月。
这算什么?为了镇压妖魔,仙人们把封咒紧紧凝挂在洞口。可是人类那么不老实,偏偏要去掀开一切神秘背后的真相。是的,我还爱着他怎么了?始终没有停止的思念和懊悔,原来我和小细一样愚蠢,一样纤细,一样为自己编织的痛苦折磨得神经兮兮。
“我去听过风笛了。”我没有说任何多少年来一直构想重遇宣时该背颂的词汇,我只有重复这句话,重复到气同游丝,若有若无。
我没有权利说出任何真心话,我要遵守游戏规则——生活的规则。
我喜欢爱尔兰,喜欢塞纳河,更喜欢尼泊尔喜欢印度喜欢巴基斯坦。
而当宣在我宽大的马来西亚床上沉沉睡去,我立刻打开包掏出那只骨碗。
400年前,西方传教士安东尼奥·狄·安夺德,“寻求拯救自身灵魂所应知道的一切”获得了古格王的信任。然而势力极强的喇嘛发动了武装暴动,推翻国王的统治。
古格王和他的臣民都在屠刀下作古,传教士死在高原小路,美丽的皇后跳下悬崖。。。废墟中,血肉已逝,幽魂仍在。
酸臭的尸味,零乱的尸骨。
藏尸洞离地面两米多高,只能容下一人弯腰进入。
悲壮。
如果我死了,我希望我的尸身被抛弃在一座消失无数年的城市——除了鬼魂,没有人游荡在那里。我的头盖骨镶上美丽的珍珠和宝石,然后打成一个碗,永远被捧在所爱人的手里,亲吻他的嘴唇,甚至流传在含有他血缘的子孙中间。
头盖骨,铭刻着生前所有的感情。生命消失了,感情却恒远不变。
宣在走的时候没有说任何话。
我轻轻抚摸留有他痕迹的床单,眼泪滋润它们,一直就不会枯萎。
以前有一个叫做《贵妇还乡》的戏,女主角在45年后面对负心的男人,她说:
“你对我的爱早已经死了,但是我对你的爱却永远都不会死亡。”
动不动,就说到永远。
8
小细死后不久,我就离开了上海。
我去了晶晶的家乡。
“我不相信我找不到他!”在发现他的手机、地址早已空空如也,我回过头这样对小细说。
“如果当时他留下,我还会得病吗?”小细痴痴地问。
“命不由人。”我艰难万分。
我在陌生的城市流浪。
我不想回忆我看见晶晶的时候他和他的女伴拥有怎么样幸福的表情,我的背包里还有小细的像片和日记,现在我知道是用不着了,这些东西应该和小细一起走,她在离开的时候始终觉得自己依然被爱,也许懊悔,至少她不会看见我所看见的那一幕,不然她会把忧郁和痛苦带到幽冥,带到来世。
“如果我像你一样优越而出色,我是不会嫁一个可以做爷爷的老头。”
我知道容娜嫉妒我。
尽管她那么美丽,而我就像一只丑小鸭。
“你的家境宽裕,你要什么有什么,你进入一流的大学,你去留学,你想去哪里旅行就去哪里,你高兴就工作,不高兴就自己开店玩,你的男朋友富裕而且年轻。。。明珰,你是那么幸福,同样的年龄同样的城市,上天对我很不公平。”
“容娜。。。”
“不要打断我,你是唯一知道我秘密的人——我对不起你过,但是只有你才是我独一无二的至友。。。你知道,我是孤儿,我是被领养的,尽管我的养父母对我那么好,然而上天既然注定了我没有父母的命运,为什么又送我去一个下等、贫穷,不高贵的家庭。。。是的,我很爱宣,非常爱,可是他能给我什么呢?我想要的不是学校外的小吃摊两圆的小馄饨,也不是情人节寒酸的一枝玫瑰,爱情不能帮助我,我只需要,只需要。。。”
“你只需要金钱的帮助。”
沉默,良久。
“明珰,我错了吗?”
“也许,我们都错了。”
转身离开前,她把非洲菊轻轻塞在我手里。
我有预感,我再也不会见到容娜了,再也不会了。
9
在藏北,我给一个孩子一角钱,他高兴无比地让我摄影,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天真无邪的笑容,纯洁得叫人心酸——就为了一角钱。我想再给他他却跑开了,我不知道他是因为满足还是害怕。
拉萨的金顶,古格的天降塔,尼泊尔的风幡。
爱尔兰悠扬的风笛。
在我的小店里,有一口马来西亚的橱柜,绘满金色的花纹。上面有我最喜欢的东西,比如斜挂的披肩,插在泰国香炉里的民族头饰,戴满木手的戒指。
还有很多像框,拢满我二十五年的生活。
有我和家人的,有我和容娜的,有我和小细的,有大学全班的集体照,也有我和卿的近照。
我小时候不上照,脸大大的,圆得像满月,无论容娜、小细。。。都远远比我漂亮。
可是外表看来,我好象比她们幸福许多。
外表看来。
“我要娶你当老婆,但是不许你再用那个恶心的骨头碗。”
“。。。好久不见了。。。嗯,我已经和李素和好了。。。”
“加拿大!我永远不想再回来,再回来受折磨!”
“明珰,你帮我把日记带给晶晶好吗?我想念他,非常想念,非常。。。”
整理我的像架,整理我的回忆。哦,原来我没有宣的照片,这么说来,的确很久很久了,该忘的早该忘记了,呵,我还真愚蠢。
无论卿多么讨厌我的骨碗,我还是要用它,吻它,在里面冲满浓浓的爱尔兰森林,好香,是岁月的香味,有些什么消失了,有些什么被铭记了,总之不管什么或者什么,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至少,我们还很年轻,很年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