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科被双开,问题不寻常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双开通报中出现一些新提法,包括其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等。

王立科被双开,问题不寻常

  公开资料显示,王立科出生于1964年12月,山东蓬莱人,早年在辽宁省公安系统工作,曾任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

  2013年,王立科南下江苏省,任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12月晋升江苏省副省长。2015年11月,王立科出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并兼任省公安厅厅长。去年10月24日,王立科主动投案、接受调查。

  今年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立科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丧失“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生活奢靡腐败,违规长期占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篡改、伪造个人档案,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

  贪婪妄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巨额财物,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王立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等,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立科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此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河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艾文礼等人均属主动投案,随后主动交代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双开通报中对此做出相关认定,具体表述为——

  鉴于刘士余同志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处理。

  艾文礼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艾文礼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提出减轻处罚的建议,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10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是今年落马的第17名中管干部,同时也是今年第2位主动投案的省部级官员,上一位是青海省副省长文国栋。

  不同于其他主动投案官员,王立科是十九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省级政法委书记,也是十九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颇为罕见。

  现年56岁的王立科是满族,山东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仕途起步、成长于辽宁,跨省历练于江苏,长期在警务系统工作,是一位“老公安”。

  王立科并非警务学校科班出身,16岁参加工作,当过房管所房管员、自来水公司政工员。1982年10月成为北镇县(辽宁锦州市管辖)派出所民警,仕途真正起步。

  22年间从派出所民警、副所长,公安局交警队教导员,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北镇县撤县设市,别名北宁)公安局政委、公安局局长,升至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此后,王立科的仕途开启了异地模式。2006年年末调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后接任葫芦岛副市长。44岁时(2008年9月)成为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

  不到一年,再次异地调任大连,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等职。十八大后,王立科仕途再迎转折点。

  2013年3月跨省到江苏任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同年接任江苏副省长。2015年11月任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直至如今被查。

  此外,王立科2017年7月不再是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组书记,同年9月不再兼任省公安厅厅长。

  就在王立科落马前一天,名字仍登在江苏省党报《新华日报》头版。据该报10月23日报道,10月22日,江苏省全国双拥模范表彰会议在南京召开。王立科主持会议。

  22日同天,江苏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王立科出席会议并讲话。稍早前,10月15日,江苏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王立科出席会议并讲话。

  不过10月24日当天《新华日报》报道提到,10月23日江苏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国政法工作条例》,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报道未提及王立科是否出席。

  如果以辽宁锦州基层民警算起,至2017年不再兼任江苏省公安厅党组书记、厅长为止,警界之路王立科走了35年,的确算是一名“老公安”。

  其仕途也颇有特点,明显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作为江苏政法之虎,王立科十八大之前在辽宁锦州、葫芦岛、大连警务系统工作,十八大之后作为省部级官员执掌江苏公安及政法大权。

  从基层民警到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王立科用了26年,而从辽宁公安厅副厅长到江苏副省长,他仅用了5年时间。

  据新华网此前报道,2001年1月17日,哈尔滨两名持军用手枪杀害5名群众和2名警察,并抢劫3台高档汽车的犯罪分子流窜到北宁。

  王立科对此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带领便衣警察在北宁大厦设下埋伏。临时得知一位民警没穿防弹衣,王立科马上把自己的脱给了他。

  然而犯罪分子提前到来,并察觉有异准备掏出手枪射击。就在一刹那,王立科手疾眼快,大喊开枪。两名罪犯被当场击毙,警方无一伤亡。公安部和辽宁公安厅分别对王立科记功嘉奖。

  王立科的高光时刻,还是十八大之前2011年11月那次嘉奖。他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当时公安部一位副部长在大连表彰大会现场,当场宣布表彰决定。

  表彰决定提到,王立科在大连两起特大火灾扑救和一群体性事件处置中身先士卒,周密部署、果断决策……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和公安部、辽宁省、大连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不止这些,王立科还获得过: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等诸多荣誉称号;

  辽宁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一等功2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5次。他所领导的北宁市公安局连续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2014年南京青奥会,王立科还担任过安保工作小组组长。

  王立科被查,一个重要背景是,全国政法系统正在进行整顿,扫黑除恶也更强调要“打伞破网”。去年6月中旬,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导江苏省第二次边督边改对接会召开。

  督导组组长盛茂林提到,江苏高度重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循线深挖、依法惩处,确保案件办理取得整体较好质效”,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同时也要看到,一些案件的办理仍存在短板,案件办理进展缓慢,“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推进不力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需要继续加大力度向前推进”。

  江苏省纪委监委官网显示,2020年4月27日至6月20日,江苏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公安厅党委进行了巡视。8月10日,巡视组向省公安厅党委反馈巡视情况。

  反馈通报提到,江苏省委巡视组在巡视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其中有“一些干警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严实”等问题。

  此外还有,“资金资产管理、招标采购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风险防控不严”等。同时巡视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

  同样是8月,江苏省委第九巡视组也向省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情况。巡视组提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缺失,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同时,省委巡视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江苏省委巡视组还巡视了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等单位。

  而执掌江苏省政法大权的正是如今落马的王立科。据中国新闻周刊不完全统计,江苏今年政法系统已有6名厅官落马,均为其下属。

  其中江苏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原总队长、刑事侦查局原局长罗文进是王立科直接下属,且搭档多年。罗文进被查时已退休2年有余。

  值得注意的是,10月21日,江苏省委政法委举行以“常鸣防微杜渐警钟、永固拒腐防变堤坝”为主题的第二期“学习·思考·行动”讲坛。

  王立科说,“政法队伍肩上责任重、手中权力大、面临诱惑多,要坚持从严管党治警一刻不放松,努力做到常鸣防微杜渐警钟、永固拒腐防变堤坝”。

  近期国内公检法系统有多名官员主动投案,如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映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