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教育局、中共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财政局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深圳市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明确至2025年,深圳市将培育80个优质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覆盖全市所有新建义务教育学校,整体提升全市基础教育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让每个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实施方案》不仅提出了各区集团化办学的总体目标,也明确市直属学校(含高校附属)和有条件的区属优质学校可跨区组建教育集团,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在原特区外教育薄弱、学位建设任务重以及市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少的区域开展集团化办学。鼓励高校和市、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举办附属中小学,组建教育集团。原则上新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集团化管理。
此举旨在推动核心校输出优质教育资源和办学理念,努力实现“家门口的学校就是好学校”。 如何发挥集团核心校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优质师资?《实施方案》提出—— 一是推动集团内部教师交流制度化。新纳入集团管理学校教师数量的15%以上应由集团从集团原成员校中选派。 二是强化集团干部培养。集团派出不少于5名干部至新增集团成员学校任职。将1-2年的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提任校级干部的重要因素。
来源: 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