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分流”到“协调”,普职融通还有多远

所谓“普职融通”,是指由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合作,双方共同设计课程、互派师资,实行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的一种崭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普职融通试点学校,经过融通考核,普通高中的学生可以根据专业意向选择到中职学校走技能发展之路,试点中职的学生通过融通考核达到试点普高的录取标准后,也可以转入试点普高学习。

无论是去年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还是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职业教育法,都提出了“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要相互融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可以说,“普职融通”已被视为架起“中职”和“普高”的一座桥梁,也是从“普职分流”到“普职协调发展”的必经之路。

试想一下,中考结束后,孩子们不以考分来“普职分流”,而是融通学习之后,根据自身的特长优势确定继续普高还是中职的学习;无论选择普高还是中职,接下来都可以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继续大学、研究生的深造——这才是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不是被动分流的结果,而是一种学生和家长基于自身实际情况的理性选择”的目标。

但“普职融通”仍需要诸多配套措施,比如:融通师资的完善、普职学籍互相转换的机制、与新高考无缝对接等。在一些试点学校,因为配套措施的不完善,甚至出现了不得不终止普职融通试点工作的现象。

不过,通过“普职融通”,推进高中多样化办学,畅通不同类别学生的升学渠道,为学生提供可升学、可就业等多种发展路径,仍然是从根本上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双减”目标,打破职业教育“内部循环”瓶颈、抬高职业教育学历“天花板”、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特别是缓解“教育焦虑”的重要举措。 ■黄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