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宁宁:家庭教育中“陪伴”孩子更应注重质量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今天是国际家庭日,从5月9日至15日的这一周,也是我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以法律的方式界定了家庭教育的内容,提出了一些可供父母使用的家庭教育的方法。该法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网络时代,家庭教育面临哪些问题?相关部门如何对待“不合格”父母?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什么?“家庭教育指导师”靠谱吗?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家庭教育立法专家顾问苑宁宁接受了新京报记者采访。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家庭教育立法专家顾问苑宁宁。受访者供图

家庭教育普遍存在育人观问题

新京报:你认为现在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苑宁宁:育人观是现在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是最大的一个问题,对于怎么培养孩子,可能现在绝大多数父母还是侧重于分数。

《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育人观做出了指引,但是要调整、提升或者是改善广大父母的育人观,仅靠一部法律或是短时间内,是没有办法看到立竿见影效果的,它涉及国家整个教育体制的调整。

新京报:之前你提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亮点之一是呼应了“双减”要求,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成材育人观,不能强迫孩子违规去接受校外培训,要保证孩子的休息权、娱乐权。“双减”后,各地在排查过程中仍发现部分家长利用假期给孩子补课,怎么看待这一现象?

苑宁宁:“双减”政策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规定了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其不能违反规定,在节假日或休息时段补课。但在实践当中,如果父母想尽各种办法给孩子补课,的确很难发现。

要改变家长的育人观,我觉得首先要大力宣传这部法律,其次,包括学校的“家长学校”、社区的“家长学校”等在内的各类“家长学校”,在开展常态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中要慢慢地灌输科学的育人观。另外,还涉及整个教育体制,国家这两年也在进行探索调整,让义务教育更加突出公益属性、育人属性,而不是教育的短视化、功利化。

如果长期大量的补课影响了孩子休息锻炼,从而引发身体健康、心理方面问题,这就值得广大家长深思了,不要做出令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

近两年来,中小学生心理问题上升速度较快,而且成为我们国家青少年健康成长中非常尖锐的问题。调查显示,导致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诱因之一就包括家庭给予未成年学生的学业压力。

每个孩子的特点、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家长在育人过程当中要深思熟虑,媒体也要呼吁广大家长更看重孩子的均衡发展,不要等孩子出现心理问题再去补救,可能那时就会出现大家不愿意看到的现象,或是难以补救的局面。

需求端未被激活,家长获取知识主观意愿不足

新京报:除了育人观外,家庭教育还普遍存在什么问题?

苑宁宁:很多父母还存在家庭教育误区,说自己没时间陪伴孩子,他们认为陪伴一定要花很多时间,其实,家庭教育中的“陪伴”更应注重质量。

父母要学习与孩子互动交流技巧,才能形成高质量的陪伴。对于不同年龄段孩子,陪伴方式是不同的。比如,对于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更多时候要以平等方式互动交流;对年龄小点的孩子,可以一起完成益智类的小游戏;针对年龄更小、正在养成行为规则过程中的孩子,则可以制定共同的家庭守则等等,实际不难,但需要父母用心琢磨,主动学习。

新京报:家长想要学习互动技巧,有哪些途径?

苑宁宁:目前,各个地方情况不太一样。很多地方的社区会定期举办家长课堂,现在中小学基本都有家长学校,并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有的行政区设有网上家长学校,往往以公众号或 App形式存在。北京大兴区就有全区的家长学校,江苏和浙江也有全省的网上家长学校,公众号内容其实不限于当地人使用,这些公共资源家长都可以看。互联网时代,给大家提供了可以便捷获得家庭教育基本知识的途径。

总体上看,虽然整体家庭教育指导资源供应并不充足,但是与家庭教育现有资源相比,最大的问题是需求端没有被激活。父母不认为家庭教育重要,也不需要那么多技巧,然后按照自己从父母那获得的家庭教育方式教育孩子,包括沿用非常简单粗暴的方式。另外,即使家长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获取知识和服务主观意愿不足,造成分布本不均衡的有限家庭教育指导资源也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家庭教育意识启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实践中,当亲子关系出现严重问题、孩子出现严重问题的时候,家长才会意识到,原来是我的教育出了问题。此时,仅靠简单的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已经解决不了,要涉及心理辅导,甚至心理治疗,所耗费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以及对孩子造成的损伤,都是比较大的。

暴力家庭管教方式还可能导致孩子出现两个极端:攻击自己和攻击他人。广大父母还是应当主动学习家庭教育知识,防微杜渐。

家庭教育指导令已在全国层面铺开

新京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相关部门如何对待“不合格”父母?

苑宁宁: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公检法的一项权利和职责,公检法在办案中,如果发现家庭教育严重缺失或严重不足或是严重不当,可以根据情况向父母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一定时间的家庭教育学习和家庭教育指导。现在已经在全国层面铺开。

不过,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问题,签发了家庭教育令后,父母到哪里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接受什么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接受多长时间的家庭教育指导?全国各个地方的做法还不太一样,有的地方签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后,操作执行方面遇到了问题。

新京报:这些问题都包括什么?

苑宁宁:家长不配合,或者家庭教育资源缺失,家长没地方可去。家庭教育指导令虽然是法院、检察院签发的一种令状,但如果家长拒不履行,按照法律来说,也没有直接的其他后果和手段约束父母。

新京报:是不是只有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一种方式?

苑宁宁: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只是其中一种,如果父母存在严重的虐待或者是严重的家庭暴力,或者拒绝抚养孩子等情形,则直接构成法定的撤销监护资格。

家庭教育令只是针对家庭教育中不当、缺失或者是严重失职,但又没有达到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形,其实质是给父母一个纠正自我问题,修缮家庭教育的机会。

“家庭教育指导师”靠谱吗?

新京报:现在网上出现了“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说法,“家庭教育指导师”指导家长带娃靠谱吗?

苑宁宁:现在市面上的家庭教育指导培训良莠不齐,存在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收费过高等一系列问题。这些指导培训,其专业性没有相关制度保障,处于监管缺失状态。《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之后,如何监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目前,“家庭教育指导师”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国家人社部门正在研究如何就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职业做出相应的制度设计。

现在各个市场机构举办的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以及所颁发证书,都不是官方认可的职业资格准入证书。就是说,它不是一种职业准入,而是一种技能性培训,技能培训证书证明你参加了相应培训,但并不代表你具有从事家庭教育指导的资质。

所以,国家要对家庭教育指导师建立准入制度,而对于市面上个人或者组织举办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有明确规定,它只能坚持非营利性质,接下来,监管可能还要进一步跟进。

新京报记者 苏季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