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监护强家教 检爱同行伴成长——原州区检察院开展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

每年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今年5月9日至15日,是《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的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引导家长切实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原州区检察院开展“督促监护强家教 检爱同行伴成长”家庭教育指导主题活动。

检察官以一堂法治讲座拉开了活动序幕,分别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规定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的十项职责及不得实施的十一项行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家庭教育、家庭责任相关知识,并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分析监护不到位给孩子成长带来的不利影响。

法治讲座结束后,检察官向因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或遭受侵害的监护人逐一发放“督促监护令”,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和引导监护人改善家庭教育方式,着力解决监护过程中监护人“根本不想管、想管却不会管、管了却管不好”的现实问题,督促监护人更加重视自身监护职责,修复亲子关系,有效履职。

“以前我一直想着要给孩子创造富足的生活条件,却忽略了情感交流和教育陪伴,孩子走上歧途,我心里很自责”,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父亲在活动结束后说,“这次家庭教育指导使我受益良多,检察机关制发的督促监护令,我会认真执行,后续的观护帮教我也会积极配合,我相信在共同努力下,孩子一定会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

未成年人“两法”实施以来,原州区检察院积极实践,以监护监督为基础促进家庭保护,采取教育引导、予以训诫、制定方案、书面督促、明确后果的方式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强化家庭教育责任,促进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