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就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免试入学 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保定晚报讯(记者张亚德)日前,市教育局就做好全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我市2022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5年9月1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通知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机制,确保完成小学学段学习的学生全部进入初中学校,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通知要求,继续实施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实施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应全部予以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情况,统筹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查非法办学行为,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编辑:晚小班

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大家都在看

晚二美

河北为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立规矩”!达到这些标准才能开→

中铁电工公司领导一行来保定日报社参观调研

我市构建高效应急保供体系

电动自行车上门登记服务开始啦,主城区企事业单位快来申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