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名单及组团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有32所地方薄弱师范院校获重点支持。《通知》中的“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共建立了10个“组团”。“组团”为“1+3+N”模式,即1所高水平师范大学牵头、3所优质师范大学协助参与,共同支持3—4所地方薄弱师范院校发展。获得重点支持的32所地方薄弱师范院校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边远省份,少数院校位于中部省份。
本次“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是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重点回应新时代我国教育高质量发展急需的“优质均衡师资从何而来”这一重大课题,大幅提升欠发达地区的教师培养输送能力。从长远看,这也是对我国科教兴国战略与人才强国战略、《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远景目标的落实举措之一。
长期以来,地方薄弱师范院校的发展一直面临种种困境。受近20年来我国大学综合化发展趋势的影响,部分师范院校办学理念定位不准确,甚至出现“钟摆现象”。受近40年来师范院校的综合化与师范性之争影响,一些师范院校办学的师范性特色不突出。受国家政策、地方财政对办学支持的影响,不少地方师范院校办学经费捉襟见肘,甚至有时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受自身综合实力、成果应用能力限制,一些地方师范院校服务当地社会与经济发展能力欠缺,甚至不被办学属地待见。受自身科研实力限制,地方薄弱师范院校缺乏部属师范大学、省内领先师范大学的学术能力。“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给地方薄弱师范院校发展带来巨大机会,这一计划的落实需要各方同心协力。
要用战略眼光看待师范院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国家、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地方师范院校特别是地方薄弱师范院校发展的支持力度,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要以高素质教师人才培养为任务引领,以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为重要支撑,以教师教育协调创新平台为主要途径,大力提升我国师范大学特别是地方师范院校的教师队伍培养水平。
要坚持以师范性为特色的地方师范院校发展方向。师范性是师范院校的根本属性与特色属性,地方师范院校必须安于为国育人、为国育师的历史使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改进师范院校评价,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的实施必须要压实责任主体、明确各方职责、协调各方力量。教育主管部门要给予政策红利,甚至是专项资金支持;薄弱师范院校所在省(市)要保证经费投入、提供政策支持、建立协调机制;“组团”内部要由牵头高校负责,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调研各校现状、研判工作形势、制定工作方案、协调各类资源。
要明确“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的工作机制。在“1+3+N”模式中,作为牵头高校“1”的师范大学要“带好头”,多提供先进经验,发挥引领示范指导作用;作为参与高校“3”的优质师范大学要“帮衬好”,多贡献实践智慧,发挥辅助支持作用;作为支持对象“N”的地方薄弱师范院校要“找准点”,抓住本校教师教育发展的“牛鼻子”,充分利用好外部优质资源。可以考虑建立“组团”内的人才培养协同机制,帮助地方薄弱师范院校在教育科学研究、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师范人才培养和基础教育服务等领域获得更大发展。可以考虑依托牵头师范大学等高水平师范院校,为地方薄弱师范院校定向培养博士层次的教师教育师资。也可以考虑建立“组团”内师范院校间的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制度、师范生联合培养制度,实现人才共享共育、共同发展。
(作者系曲阜师范大学教授)
《中国教育报》2022年05月11日第3版
作者:张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