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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录取

合理提升普高入学比例 有序规范实施公民同招

《规划》提出,实施普通高中扩容提质工程,增加公办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全面提升全市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学位承载能力。积极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高质量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同时,将合理提升普通高中入学比例。优化调整高中招生录取批次,有序规范实施公民同招,更好地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

●职业教育

探索发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高品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品质专业建设工程,大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探索发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深入实施“9+3”免费职业教育和“9+5”中高职贯通计划。

支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试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支持在蓉本科高等学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

●“双减”实施

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双减”之下,《规划》提出,要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完善课内与课后、校内与校外衔接的课后服务课程体系,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提高作业设计水平,完善作业监测反馈机制,促进作业减量提质。

同时,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完善校外培训风险防控制度,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建设校外培训机构综合监管平台,加强教育综合执法、部门联合惩戒,加大对无证办学、超时培训、超纲培训、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违法违规培训机构。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

●民办教育

推进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只减不增”

《规划》明确,将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机制,全面完成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现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监管,实现民办学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监管。

停止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各区(市)县按照“一地一方案”“一校一对策”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只减不增”。开展“公参民”学校专项整治,规范公有主体参与办学。

●关注教师发展

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保障教师待遇

教师发展方面,《规划》明确,将实施中小学“编制+员额”制度,统筹在编教师和员额教师管理使用、待遇保障。加大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保障力度。优化教师公开招聘办法,吸引优秀人才来蓉从教。

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职级制改革。探索设立特设岗位,大力引进两院院士、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万人计划名师等高层次教育人才。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保障教师待遇。

另外,实施新时代蓉城教育名家培养工程,培育选拔特级教师、学科(技能)带头人,扎实推进成都市“未来教育家”、领航校(园)长、未来名师、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持续实施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对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提升学历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