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教育部联合制发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法治进校园协作机制,更好地共同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4月28日下午,化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化州市教育局召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辉谋,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亚勇,市检察院未检办、市教育局德育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张辉谋副检察长传达学习了最高检、教育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市教育局副局长李亚勇传达学习了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等文件。与会人员围绕上述规定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就完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适用范围、主要职责、履职方式、任期管理等具体工作事项达成了一致共识。
张辉谋副检察长表示,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是最高检和教育部的联合部署,是彰显检察担当的重要体现,市检察院将尽可能在辖区内实现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通过担任法治副校长这一平台延伸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实践以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在校园内进行法治教育活动,切实做好学校的法治宣传工作,让学生感受法治文化,培育法治精神。
李亚勇副局长表示,教育局将以聘任法治副校长为契机,与检察院加强联动,借助法治副校长的法治资源优势,共同为未成年人的成长用心尽力,希望检察官能到更偏远的中小学举办法治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学法、讲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让法律意识在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下一步,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教育部联合制发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持续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将“检察履职”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相结合,提高法治宣讲的质效,以法治守护校园,用法治为青少年的成长保驾护航。
(张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