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安溪县一名9岁男孩向迈巴赫、宝马等豪车泼油漆,十多辆车全部遭殃。
12月9日一位奥迪车主报案称,自己停放在街道旁的奥迪轿车被泼洒红色油漆,民警到场展开调查,当时现场已经聚集许多车主,经过调取监控后发现,一名儿童对停放在街道旁的汽车泼洒油漆,民警顺藤摸瓜找到家长。
事发原因是,当天上午小男孩放学路上捡到废弃油漆罐,由于好玩,把油漆罐中的油漆往路旁十几辆车辆泼洒至尽。最后大家达成共识,车主们最终都选择了“不要求赔偿”。而他们放弃索赔的理由是两个,一是“孩子年龄小”,二是孩子“家庭经济条件不好”。
网友们纷纷表示我穷我有理不可取,不追究赔偿起不到教育作用。
毫无疑问,这些车主都是“善良”的、宽宏大量的。不过,请恕我直言,换个角度看,他们何尝不是“滥好人”,把善良用错了地方?
男孩9岁了,年龄算不上大,还未成年,但也不能算太小了吧?我们不要求他“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至少他已经接受了几年的教育,应该明白基本的事理,不该毫无顾忌地“祸害人”。
至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也不该成为“免赔”的挡箭牌。不管是家境优渥者,还是“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不好者,都不能损害他人利益。给他人造成了损失,就应当承担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责任跟贫富无关,不能因为穷就超脱于法律和情理之外。
实际上,即使“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也总会有点家底,不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出来。该赔多少,就赔多少,暂时赔不起,可以先欠账,定出一个赔款计划,以后定期慢慢还就行了。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做了坏事就可以不赔偿,岂非有意无意的纵容?
你怎么看?